厦门市商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0-03-27 17:09

  2019年度,厦门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和<厦门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委法〔2019〕3号)等文件的精神,加强领导,重在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各项法治政府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商务法律建设,积极落实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印发了《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商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商务〔2019〕192号),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责任处室及完成时限等。局党组多次学习,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等事项,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发展。

  二、规范行政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贯彻实施《厦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执行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合同管理,落实对外合同签订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事项、重大合同予以合法性审查。

  (二)引进外脑,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行政决定提供法律意见。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就5项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三)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未经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初审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局党组会审议研究。《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主要副食品肉菜供应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8件文件经过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牵头清理我市与改革开放、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经清理,《厦门市促进风险投资发展若干试行规定》(厦府〔2001〕综1号)等文件存在与改革开放政策不符的情况,相关单位已启动修订或废止的程序。

  (四)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变化和省市权责清单工作要求,结合按我局职能变化,及时组织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印发《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厦商务〔2019〕228号)。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以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一是实施市场准入清单。与市发改委共同牵头,印发实施《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厦发改综改〔2019〕402号)。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实施负面清单,会同市发改委成立全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小组,先后两次召集全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及相关工作宣讲和推进会。三是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修订工作,提出上报9条修订意见。

  (二)提高“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便捷度和满意率。将“最多跑一趟” 、“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分别提高至100%、46.67%,其中全流程无纸化“一趟不用跑”共计6项。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9905件,其中即办件28094件,即时办结率达93.9%。

  (三)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优化系统、简化申报材料、放宽备案主体申请条件等措施,便利企业办事,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搭建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实现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海关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完善电子证照建设,提升我局电子证照生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落实数据共享、审批结果互通,提高网上终审、全程网上审批事项的比重。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等形式,主动公开政策法规、政策文件等信息,做好政策解读,按规定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破解商务工作法律障碍,服务企业发展。成功推动《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增加二手车出口例外条款,确保我市作为首批二手车出口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将我市企业平行进口啤酒被扣、被诉问题上报商务部,得到商务部领导和条法司领导高度重视,条法司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平行进口事宜。

  四、推行执法“三项制度”,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的商务执法、监管体制

  (一)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果。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为基础,推动新型监管执法方式,启动了商务行业领域专项监测、存证执法全程记录(一期)建设,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2019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4人次,检查结果在局网站公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消费环境;办理举报投诉件25件,妥善处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餐饮等行业领域消费纠纷问题。

  (二)完善制度体系,落实“三项制度”。制定了《厦门市商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厦商务〔2019〕300号),推动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权责统一、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商务行业领域行政执法机制。

  (三)规范行政执法,确保程序合法。规范执法流程,印发《厦门市商务行政处罚程序操作指南(试行)》;健全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编制7项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作行政处罚文书范本,确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序规范。

  五、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商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参加全市统一学法考试,组织两次新任处级领导职务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

  (二)组织2019年市行政执法资格商务法律考试,共18人参加并顺利通过考试。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等列入我局重点普法内容。与市司法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转发“宪法进宾馆”“宪法进万家”“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宣传活动的通知》,在住宿行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外商投资法普法宣传,于今年6月份组织22家企业参加省商务厅等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高端论坛,并于6月、10月两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专题讲座,分别对全局干部、全市商务系统干部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外资企业进行专题辅导。

  

 

 

 

厦门市商务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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