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增加外资研发中心核定申报批次的通知
时间:2021-10-14 16:42

各相关外资企业(外资研发中心):

  针对疫情的影响,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帮助企业稳预期、渡难关,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我局决定增加2021年度外资研发中心核定的申报批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十四五”期间外资研发中心核定办法的通知》(厦门商务规〕〔2021〕4号)的要求,于10月18日至10月29日向市商务局提交核定申报材料。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审批处 电话:7703396、7703395。

  特此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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