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21-04-00-2026-002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商务局 | 文 号 | |
| 生成日期 | 2026-07-10 | ||
| 标 题: | 厦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2025年9月,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旨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支持部分基础较好的城市先行先试,在健全首发经济体系、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推动IP跨界联名等方面形成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国消费市场提质扩容。经申报评选,我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为规范厦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建〔2025〕34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厦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管理办法》围绕“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三大方向,采取“投资类补助+奖励类项目”两种支持方式,最大化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消费业态和消费场景的投资运营,力争培育一批示范性强、消费拉动效应明显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项目,助力厦门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三、工作进展
起草过程中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广泛征求各区、市直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并按规定完成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审计风险审查,程序合规、手续完备、内容完整。《管理办法》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四、范围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六条,主要包括:
一是总则部分,明确制定依据、试点项目及专项资金定义、资金使用原则,确保制度合法合规、方向清晰。
二是管理职责部分,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明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区级相关部门及项目实施主体的职责分工,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支持方向、方式和标准部分,聚焦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 IP 跨界联名三大方向,采取投资类补助和奖励类项目两种支持方式,投资类按核定有效投资额最高30%给予补助,其中,“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项目、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项目、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项目”单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 万元;“外贸优品展销中心项目、服务“一老一小”项目、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项目”单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培育“IP+”新消费场景”单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 万元。奖励类按首发集聚区、品牌首店、首发首秀活动、展会设立首发专区/专场、赛事演艺、家政服务网点、IP新产品开发、IP主题店、老字号转型升级等不同细分方向类型分档给予定额奖励。
四是项目申请与审核部分,明确申报主体资格、项目条件,规范发布通知、申报、初审、复核、评审、公示、备案等流程,确保项目遴选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项目管理和验收部分,建立项目储备、变更、退出、递补机制,严格验收标准和程序,明确不合格情形及处置措施,强化全过程闭环管理。
六是资金管理部分,明确资金分配、拨付、结算程序,划定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严禁用于土地购置、基建、人员经费、日常运营等禁止性支出,保障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七是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抽查复核、跟踪问效,健全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实现绩效目标。
八是附则部分,明确施行期限、解释主体及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制度适应性和时效性。
六、注意事项
《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将根据中央、省、市对试点工作的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调整导致本办法部分条款无法执行或需相应调整的,厦门市商务局有权依法对相关条款进行暂停实施或修订。
七、关键词解释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是指符合本办法支持方向并正式入库管理的项目,包括“投资类补助项目”和“奖励类项目”。其中,“投资类补助项目”是指投入结果能转化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的项目。“奖励类项目”是指达到支持条件后,给予定额资金奖励的项目。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厦门市商务局 服务贸易处
电话:0592-2855873
主办:厦门市商务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厦门市商务局版权所有
Email:xmtdb@xm.gov.cn电话:0592-5302555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0号 闽ICP备10202657号-2 网站标识码:3502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