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2021年度春节“吃有优惠”补助)公示
时间:2021-04-30 09:54

  根据《在厦过年人员服务保障相关工作(购物、餐饮)操作指南》的通知(厦商务﹝2021﹞2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1年2月11日(大年三十)至2021年2月17日(正月初六)期间开展了吃有优惠活动。餐饮企业单笔消费补助金额不超过200元,商家让利优惠比例不超过总消费金额的20%,给予该让利优惠50%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活动结束一个月之内,参与活动单位提交了资金补助申请材料,共有41家单位申请补助金额63.75万元。经审核,拟对41家单位核拨扶持资金58.90万元。现将拟拨付扶持资金项目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市商务局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9日-5月10日

  联系电话:2855871  2855872

  传    真:2855874

  

 

 

 

厦门市商务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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