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积极做好“老字号数字博物馆”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21 19:27

各有关老字号企业:

  为落实商务部《关于做好“老字号数字博物馆”建设

  相关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司函〔2021〕380号)要求,商务部启动老字号数字博物馆建设工作,设立企业馆、行业馆、地方特色馆,全面梳理老字号发展历史,跟踪监测老字号发展现状,挖掘整理老字号文化资源,运用数字化技术整理保存中华老字号、地方老字号的历史、文化和技艺资料,结合“老字号嘉年华”和各地举办的宣传推广活动,通过官网宣传推广,向全社会展示老字号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老字号美誉度。市商务局委托厦门市老字号研究院协助开展老字号数字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厦门市已获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福建老字号企业及重点厦门老字号企业。

  二、采集内容

  按《老字号数字博物馆后台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内容汇总表》要求填报,包括企业信息、认定信息、老字号信息,全面采集反映老字号历史底蕴、文化内涵、品牌价值、工艺传承和产品特色的文字、影音和实物资料。

  三、采集方式

  1.老字号企业自行报送材料,由市老字号研究院整理。

  2.市老字号研究院实地走访、指导编撰制作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采集工作2021年7月开始,7月29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建立厦门老字号数字档案,对于强化老字号动态管理,加强老字号传承保护,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各老字号企业要积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二)严格按时推进。请老字号企业主动配合,按《老字号数字博物馆后台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内容汇总表》填报,于7月29日前报送相关信息,邮箱: xmlzhyjy@163.com(见附件)

  (三)加强沟通协作。老字号企业加强和信息采集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高质量完成,为下一步老字号品牌推广和发展奠定基础。

  附件:老字号数字博物馆后台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内容表

  (联系人及电话:小郭18750206916;小黄18059801724)

  

 

 

 

 

厦门市商务局

  202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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