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关于评选供应链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1-11-18 17:18

  为推动我市供应链相关工作,拟在商务专家库中增加供应链专家类别。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各单位和个人可向市商务局流通处推荐与自我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商务扶持项目评审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业准则;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商务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并接受市商务局的监督管理;

  (四)所在单位为本市的企业、商协会、院校、相关行政及事业单位;

  (五)没有违纪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达不到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候选人,经市商务局审核后,可以认定为评审专家。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厦门市商务局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文化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职称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二项材料原件由流通处审定后退还,复印件提交人事处复审。书面申请材料于2021年12月6日前提交至湖北北路15号外贸大厦517,联系人:陈小婷,2855863。同时提供《花名册》电子版信息,请发至maofaju@163.com。

  三、选聘流程:

  专家候选人经市商务局流通处初审,人事处复核合格,在本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的,颁发《厦门市商务局项目评审专家聘书》,获得评审专家资格。在商务扶持项目评审活动中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相关处室对所聘专家资格两年检验复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聘用。对在商务扶持项目评审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再胜任评审工作的,或者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市商务局可以随时办理有关解除资格聘用手续,收回或取消《厦门市商务局项目评审专家聘书》,从市商务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除名。

  特此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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