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自 2022年1月1日起,2022年度《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生效实施。
2022年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出口货物43种,涉及货物种类有:活牛、活猪、活鸡、牛肉、猪肉、鸡肉、小麦、玉米、大米、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天然砂、矾土、磷矿石、镁砂、滑石块(粉)、萤石(氟石)、稀土、锡及锡制品、钨及钨制品、钼及钼制品、锑及锑制品、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石蜡、部分金属制品、硫酸二钠、碳化硅、消耗臭氧层物质、柠檬酸、锯材、棉花、白银、铂金(铂或白金)、铟及铟制品、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车架、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等,详见目录1。
2022年实行许可证管理的进口货物为14种,涉及货物种类有:消耗臭氧层物质、化工设备、金属冶炼设备、工程机械、起重运输设备、造纸设备、电力电气设备、食品加工及包装设备、农业机械、印刷机械、纺织机械、船舶、硒鼓、X射线管等,详见目录2。
附件:1、《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022年)
2、《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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