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厦商务〔2021〕91号)、《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商贸行业纾困减负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商务〔2021〕30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生活服务业3个项目的申报审核:
一:项目情况
第六条“支持促销活动”对支持本市行业协会或本地主流媒体组织举办符合主题的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单个活动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第十四条“营造消费环境”利用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垃圾分类、安全生产、居家上门服务证等公益性培训;第十一“拓展家政服务消费”支持本市家政服务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家政从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家政服务保险产品。对单家家政服务企业支出上述保险费合计不低于2万元的,按企业支出保费的7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进行补助。
二、申报审核情况
3个项目均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申报,参与活动单位、企业提交了资金申报材料。其中,“支持促销活动”共有3家单位申报5场“支持促销活动”奖励;“营造消费环境公益性培训补助”共3家单位申报;“拓展家政服务消费保险补助”共有8家企业申报。
三、审核结果
经审核,“支持促销活动”拟奖励3个单位4场活动,拟拨付奖励资金共67万元;“营造消费环境公益性培训补助”拟补助3个单位,拟拨付补助资金共65.3万元;“拓展家政服务消费保险补助”拟补助5家企业,拟拨付补助资金共67.2474万元。
现将拟拨付补助资金项目(详见表格)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市商务局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9日-4月26日
联系电话:2855871小林
传 真:2855874
厦门市商务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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