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发布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四查合一”工作机制
时间:2023-10-31 11:2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局所属实地考察项目“四查合一”机制落实落细,根据《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四查合一”工作机制的意见>》(厦创城办〔2023〕19号)有关要求,厦门市商务局近日发布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四查合一”工作机制。

  按工作机制要求,我局所属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抽查比例为每月不少于50%。自今年10月起,我局挂钩对接责任单位应于每月前三周完成至少一次督查工作,确保本局所属实地考察项目文明督导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在市创建办的评分标准基础上,局文明办还研究制定了《大型商场超市及周边文明督导评分表》,用于各责任单位开展督导评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查情况每月通报。

  文明创建工作重在日常,也要严在日常。我局将大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指标有效融入日常工作,使“ 四查合一”工作机制成为我局文明创建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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