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21-13-00-2026-010 | 主题分类 | 提案议案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商务局 | 文 号 | 厦商务函〔2026〕43号 |
| 生成日期 | 2026-04-13 | ||
| 标 题: |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412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412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答复类别:B类
市公安局:
《抓住主要矛盾精准整治电动自行车乱象》(第20264128号)提案收悉,市商务局作为该提案的协办单位,现结合工作职责,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此件后,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提案。根据厦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任务分工,我局负责对商超、餐饮、鲜奶三大民生服务行业配送使用电动自行车行为实施行业监管,三大民生服务行业在岛内实际使用上牌电动自行车的经营主体共7家,分别为朴朴、大黄象(尊宝比萨)、永辉超市、达美乐比萨、长富牛奶、驰南乳业、顺丰同城。截至2026年4月9日,7家企业实有岛内上牌电动自行车3932辆。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行业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压实全员责任制度,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骑手安全教育宣传、企业内部考核等制度,并对电动自行车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二是落实企业二次惩罚措施。对市公安交警部门抄告的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信息,我局督促企业采取“首次违法警示教育、二次违法限制接单、三次违法停单培训”内部惩戒。2025年以来,各企业累计对违规骑手实施二次内部惩戒达335人次。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被查处占比高的企业,我局采取个别约谈、减少骑手评优名额、加大督导频次等方式,实施分类管理,违法违规数量逐步减少。
(二)强化警示教育,选树正向典型
一是邀请市交警支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民生服务行业骑手易发、多发的违法问题进行案例分析,指导企业引导骑手如何做到规范骑行、安全骑行。二是组织企业安排违法骑手前往道路安全宣教基地接受教育培训,2025年以来接受培训的骑手累计68名。三是配合交警部门开展每季度“遵规守法好骑手”评选,通过选树正面典型,引导激励骑手遵守交通规则,2025年以来,共推荐132名骑手获评“遵规守法好骑手”。
(三)强化部门协作,保持严管态势
一是配合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等部门制定出台《厦门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规范》,从推动行业发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交通安全、保障骑手权益等方面规范我市外卖配送经营活动。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对配送企业管理制度、交规教育、车辆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等情况开展多轮次现场督导,督促企业现查现改、清单销号,确保整治到位、问题清零。
三、今后的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规范上牌规定
督促企业落实“上路必须上牌”要求,优化服务保障措施,为企业上牌提供协调服务。对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实施牌照收回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考核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动态监督管理
配合交警部门推动企业完善服务骑手管理系统,并与交警部门系统数据对接,实现骑手违法行为实时监控及信息推送,优化配送线路、配送时间,引导企业将安全记录与平台接单优先级关联,完善配送考核机制和派单安全机制,对违法违规骑手实施内部教育惩戒。
(三)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动员企业加入商联会、餐饮协会等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企业强化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教育骑手遵规守法、安全驾驶。结合日常调研、安全督导等,深入企业总部、配送站点宣传加强车辆规范管理、文明交通规范等具体要求,督促企业强化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服务骑手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领导署名:黄慧菁
联 系 人:陈 颖
联系电话:2855821
厦门市商务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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