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商务主管部门适用《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06-28 09:05
为规范本市商务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促进依法行政,现就厦门市商务主管部门适用《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8日。请于7月4日24:00前,通过电子邮箱:swj_sczxc@xm.gov.cn或传真:0592-2855834,将书面意见、建议反馈厦门市商务局秩序处。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2855833。
附件:《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商务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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