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厦门市2020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29 08:20

各有关企业、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9﹞417号)、《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厦商务﹝2020﹞93号),请各有关企业、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我市2020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工作。

  商贸流通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对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及相关业态创建细则要求逐条进行自查,确认符合程度,于7月1日前登陆商务部“绿色商场申报”系统(http://zszy.syggs.mofcom.gov.cn/greenmall/,(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完成注册后上传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流程和申报要求参照系统公告)。9月1日前,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企业申请的基础上,对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完成本年度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系统向市商务局进行推荐。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积极组织指导企业严格对照《文件》、《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处 董斌宏;电话:0592-285586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