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六部门关于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生产稳就业的通知》(厦人社〔2021〕245号),现对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统一运营的大型商超按合计商业面积分档给予一次性补助。商业建筑面积合计(配套写字楼、酒店、车库等不计,下同)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5万元;商业建筑面积合计5-10万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商业建筑面积合计2-5万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单个购物中心面积应达5万平方米以上,单个百货店面积应达1万平方米以上,单个超市面积应达6千平方米以上,其他参照GB_T18106-2021零售分类国家标准。)
申报时间内各单位提交了资金补助申请材料,共有19家单位申请补助金额145万元。经审核,拟对19家单位(37家门店)核拨扶持资金145万元。现将拟拨付扶持资金项目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市商务局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日-3月14日
(联系人:董斌宏2855865,邮箱13606086246@139.com)
厦门市商务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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