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商务规〔2022〕2号)、《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商贸流通方向)的通知》(厦商务〔2023〕13号)等文件精神,支持我市行业协会或本地主流媒体单位组织举办各类符合主题的消费促进活动,参与活动的本市限上商贸企业达20家以上的(家电类专项促销活动可下调至10家),予以组织单位10万元奖励。超过家数的,每超出1家予以1万元组织活动奖励,单个活动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经审核,拟对1家单位(厦门市商业联合会)举办的2场消费促进活动核拨扶持资金35万元,现将拟拨付扶持资金项目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月18日
联系电话:2855866
传 真:2855864
附件:2022年度支持主题促销活动奖励拟拨付项目公示表
厦门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2022年度支持主题促销活动奖励拟拨付项目公示表
序号 |
活动名称 |
申报单位 |
参加企业数 |
拟拨付金额 |
1 |
2022厦门消费节之618欢乐购物周 |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
47家(35家限上企业) |
25万元 |
2 |
2022厦门家电惠民消费节 |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
17家(10家限上企业)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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