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为加强我市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促进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范开展,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商务规〔2022〕6号)要求,市商务局将于近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各企业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外经处)进行年审。
二、年审内容
(一)企业是否达到《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企业备用金缴交及上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三)企业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
三、年审材料
(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及年审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保函;
(四)企业上年度业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发证和收费情况、境外劳务管理以及突发事件处置等);
(五)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六)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统计月报数据报送情况。
年审材料应每页盖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其他事项
市商务局将对年审情况进行通报;对符合年审要求的企业,准予年审合格;对未通过年审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企业,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处理。
附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及年审申请表
厦门市商务局
2025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2855893/285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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