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1 11:27

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为加强我市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促进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范开展,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商务规〔2022〕6号)要求,市商务局将于近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各企业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外经处)进行年审。

  二、年审内容

  (一)企业是否达到《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企业备用金缴交及上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三)企业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

  三、年审材料

  (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及年审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保函;

  (四)企业上年度业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发证和收费情况、境外劳务管理以及突发事件处置等);

  (五)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六)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统计月报数据报送情况。

  年审材料应每页盖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其他事项

  市商务局将对年审情况进行通报;对符合年审要求的企业,准予年审合格;对未通过年审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企业,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处理。

  附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及年审申请表

 

 

 厦门市商务局

  2025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2855893/285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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