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推动厦门市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为我市双向贸易投资发挥积极作用,依据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厦门市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别(地区):不限制。建议重点申报国别(地区):法国、塞尔维亚、意大利、埃塞俄比亚、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柬埔寨、台湾。现有的工作站12个,分别是英国、德国、俄罗斯、阿联酋、哈萨克斯坦、中国香港、日本、新加坡、泰国、墨西哥、巴西、南非,一个国家或地区最多不超过两个工作站,上述12各国家和地区也可以申报。
二、申报时间:4月30日—5月9日
三、申报方式: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五份及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寄送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607C对外经济合作处,电话:2855893;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wj_wjtgac@xm.gov.cn。
申请承办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申请承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承办单位境外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营业批准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境外服务资源清单及相应佐证材料。
4.工作站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本单位在设点当地优势、境外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人员、场所及设施配置情况、拟开展服务的工作思路、具体举措和运营计划等内容。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真实性
申报单位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二)设立后管理工作
厦门市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经评审及相关部门核准设立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工作实绩予以相应补助。
特此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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