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厦门市有奖发票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6-01-12 16:22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要求以及我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安排,拟公开遴选2026年有奖发票服务机构,以建设全市服务平台,承担有奖发票相关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厦门市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厦门市有奖发票”服务机构

  三、入选服务机构需具备条件

  (一)资质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或具备相关服务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近3年来参与过类似活动,活动期间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具有较高的核销率,并满足以下任一种条件:

  (1)曾参与过政府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并能提供相关协议证明。

  (2)曾参与过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并能提供相关协议证明。

  (3)应标人及其关联公司有建设有奖发票服务系统、已在不少于3个地市落地有奖发票活动并能提供政府公告、活动页面或协议等证明。

  (4)曾参与过其他类似活动,具备丰富经验,并能提供充分证明。

  6.本次服务平台遴选不允许多家机构(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

  (二)技术和运营服务能力

  1.商户/用户基础广泛。拥有不少于10万户活跃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不少于300万注册个人用户群体,使用覆盖面较广,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2.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

  (1)具备为参与活动的各方包括银行、线上线下参与商户(含电商平台、微信小程序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交易信息交换、数据处理、运营保障、风险防范等丰富的基础服务能力。

  (2)具备自研软件系统并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软件系统应具备开放性和兼容性,配合有奖发票活动需求,开发对接消费者、商户、政府等多方的技术端口。

  (3)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水平。能够应对高并发访问,保障系统不出现卡顿、崩溃、拥堵问题,并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

  (5)具备稳健的风险管控能力。具备黄牛大数据库,能够沉淀以往各类促消费活动中违规套利的用户或商户数据。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能够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不被泄露。具备全流程风险识别与管控机制,有效防止骗套补等行为。能够归集汇总承储交易全流程的信息,项目相关数据至少保存10年。

  3.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有专业化的服务团队,提供良好的商户/用户服务。

  (2)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设立专门的服务(投诉)热线,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业务咨询、客诉和市场舆情。

  (3)能够充分协调各方开展叠加让利活动,放大活动效果;能够利用自有平台及其它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

  四、入选服务机构的工作任务

  服务机构应按照厦门市有奖发票实施方案需求,负责为政府部门、参与商户、消费者、第三方支付渠道、第三方审核机构等提供相关服务。

  (一)建设开发厦门市有奖发票活动服务平台。按照活动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厦门市有奖发票活动服务平台建设,打造补贴政策“一站式”服务入口。服务平台应当开放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发票抽奖通道,发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服务咨询以及资金发放与管理、核销、汇总、结算、审核等方面中枢平台作用;及时与税务发票验真系统以及商务部等国家级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根据政策实施情况以及市场反馈,及时升级迭代软件系统,优化消费体验。

  (二)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做好运营保障工作,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受理活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活动平稳有序开展。

  (三)安排专人负责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对接,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制定“有奖发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活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四)保障资金安全,对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本次活动资金挪作他用。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开展资金结算,并在要求的期限内及时退回未核销的结余资金。

  (五)加强风险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非法套利、虚假发票信息抽奖与核销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及时向政府报告前述涉嫌违法情形或迹象,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处置工作。有效保证消费交易撤销后的资金回流。

  (六)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本项目入选平台,不得使用“独家”等字样进行利己宣传,不得利用活动中所获取的资源开展与本活动无关的其他事项。

  (七)对接公共服务平台,按需及时提供资金发放、核销数据。根据政府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活动相关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对活动中获取的相关数据、文件及其他资料严格保密。平台数据保存备查时间为10年。

  (八)自觉配合和服从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按照要求主动配合审计。

  (九)能够提供消费券活动配套资源或协调相关机构配套相应资源。

  (十)其他保障有奖发票正常开展实施的工作。

  五、费用安排及服务周期

  (一)费用安排:鉴于服务机构可通过本次活动获得流量转化、品牌宣传等实际的商业利益,故本次遴选的服务机构为政府部门直接提供的相关服务为免费服务。

  (二)服务周期:暂定有奖发票试点实施期,含活动结束后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清算等工作时间。后续根据国家试点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服务期限。

  六、服务机构遴选流程

  (一)市商务局通过官网向社会发布服务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二)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市商务局进行资格初审。

  (四)市商务局组织现场评审,由申报服务机构现场陈述(可以通过PPT演示)并进行现场提问、答疑,评审组对申报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打分,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拟中选服务机构。

  (五)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拟中选服务机构名单。

  (六)拟入选企业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中选的服务机构名单,并发放中选通知书、签订合作协议。

  (七)本次有奖发票将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入选服务机构实行熔断机制。试点期间,如果服务机构存在违反有奖发票活动规则、对骗补套补阻止不力、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政府部门将取消平台服务资格并依法追责。

  七、材料报送

  参与遴选的服务机构,请于2026年1月19日17:30前将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商务条件证明材料以及有奖发票服务方案)的盖章扫描件(需每页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送至市商务局。电子邮件请以“有奖发票服务平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现场评审时请携带纸质版15份。

  八、有关要求

  (一)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服务机构请于2026年1月19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胶装成册,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商务局。逾期送达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请同时备好PDF电子版,用于评审陈述。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遴选采取直接递交申请文件参加评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不接受在线网络等其他形式的预申报,不接受邮寄的申报材料。拟申报的服务机构需自行承担本次参加遴选的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选,不退还遴选文件。

  (三)市商务局在公告到期后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四)中选的服务机构因特殊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中选的服务机构退出后,将根据本次遴选得分从高到低顺延确定中选机构。

  (五)报名数量不设最低限制,如报名时间截止后,只有1家服务机构报名,经评选,如符合条件直接确定为拟中选的服务机构。

  (六)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服务机构应根据政策实施情况以及市场反馈,及时升级迭代软件系统,优化消费体验;如果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影响政策执行进度的,将视情停止合作,或引入新的服务机构。

  报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517室

  联系人:蔡佳琳

  联系电话:0592-2855866

  电子邮箱:maofa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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