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11-02-2020-004 主题分类 购物卡备案
发布机构 厦门市商务局 文 号 厦商务〔2020〕148号
生成日期 2020-06-12
标 题: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注销管理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注销管理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注销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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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对发卡企业的服务和管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现就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注销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发卡企业要及时申办备案注销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卡业务终止时,要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时申报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发卡企业属于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终止申报办理备案注销的,且存在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情况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电子信息、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持卡人通告终止兑付、提供免费退卡服务信息,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西晨报、海峡导报等市级媒体进行公示。

  发卡企业属于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申报办理备案注销的,且符合其它类别(品牌发卡、集团发卡、规模发卡、其它发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范围的,发卡企业在备案注销后要及时至对口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备案。

  二、加强备案企业动态管理

  (一)发卡企业属于单用途卡业务终止申报办理备案注销,流通业发展处负责指导企业履行《管理办法》终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时的提前公示和免费退卡义务,并对拟注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事项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发卡企业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协助调查核实备案注销企业发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情况,指导企业对预付卡的持续退款工作进行承诺。

  公示期间,市场秩序处牵头处置涉及申报企业未履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相关举报或投诉。如无上述举报或投诉举报解决完毕,公示期满后,由流通业发展处在商务部系统平台上予以备案注销审核通过。

  (二)发卡企业属于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申报办理备案注销,流通业发展处对拟注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事项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发卡企业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协助调查核实备案注销企业发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情况,督促指导符合其它类别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范围的发卡企业及时至对口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公示期间,市场秩序处牵头处置涉及申报企业未履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投诉或举报,如无上述举报或投诉举报解决完毕,公示期满后,由流通业发展处在商务部系统平台上予以备案注销审核通过。

  

   附件:单用途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注销业务操作指南(试行)

  

 

 

 

厦门市商务局

  2020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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