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14-00-2024-012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商务局 文 号 厦商务〔2024〕68号
生成日期 2024-03-08
标 题: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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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

  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要求,我局定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及要求

  (一)年度报告对象

  取得厦门市成品油经营领域商务主管部门(2019年6月前为原市经信局、2019年6月后为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

  (二)年度报告材料

  1.2023年度报告表(附件1);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复印件;

  7.加油站的产权证明文件(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租赁经营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

  8.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格式参照附件2):

  (1)2023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概况;

  (2)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完善油品来源、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情况;

  (3)2023年度企业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生产、防污、环保、反恐、内部治安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4)企业及主要设施现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情况;

  (5)向“厦门市企业内设加油点”供油及建立购销台账制度情况;

  (6)全面供应符合国六B标准汽、柴油执行情况。

  (三)提交时间及方式

  各企业将年度报告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每家加油站独立形成压缩包于3月20日前发送至市商务局邮箱:xmsswjcpy@126.com,并与联系人电话确认。

  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年度报告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故不能按时提交的,须提交延期申请,具体说明情况,我局核实后确定是否同意延期。

  (四)材料要求

  1.年度报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填报内容应字迹清晰;

  2.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

  3.提供材料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中“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等信息不一致的,应填写情况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4.年度报告材料应按第一条第(二)项顺序逐项整理。

  二、年度审核及认定

  (一)材料初审。市商务局根据年度报告要求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二)现场复核。市商务局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双随机”复核工作,重点复核是否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包括油品购销台账、油品出入库管理台账);是否完善相关凭证材料档案(包括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是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油品质量和环保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情况,培训情况);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等各方面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向“厦门市企业内设加油点”供油未建立购销台账制度情况;是否向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点供油;是否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等方面的要求。

  (三)结果认定。市商务局综合初审和现场复核情况进行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年度报告不合格:

  1.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材料不符合要求,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真实材料的;

  3.未按照要求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完善油品来源、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的;未按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的;未依法依规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存在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

  4.成品油零售企业停歇业无故不办理手续;停歇业超过6个月,未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

  5.被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到期仍不合格的;

  6.被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质量、计量、反恐等专项监管部门和属地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且相关问题隐患尚未完成整改的;

  7.向“厦门市企业内设加油点”供油,但未建立购销台账制度的;

  8.违规向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点供油的;

  9.未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等方面要求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结果公示。年度报告合格结果在市商务局官网(swj.xm.gov.cn)进行公示。

  三、结果应用

  对于年度报告不合格的企业,市商务局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将不合格名单抄送商事登记机关等有关单位作后续处理。

  在年度报告合格结果公示前已完成问题隐患整改并经核实符合要求的,视为年度报告合格。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报告表

  2.XX(企业名称)年度报告情况说明

  

 

 

厦门市商务局

  2024年3月7日

 

 

  (联系人:林文坚  联系电话:0592-2855800

  吴颖雯  联系电话:0592-2855799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7楼721室)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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