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14-00-2024-066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商务局 文 号 厦商务〔2024〕421号
生成日期 2024-12-31
标 题: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公布厦门市第四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公布厦门市第四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公布厦门市第四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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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厦门市商务局等13部门关于联合印发〈厦门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厦商务〔2021〕203号)、《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和《商务部等11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第四批全国试点及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名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409号)等文件,我局牵头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四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评审工作。经社区申报、区级商务部门审核推荐、材料审核、专家现场评审、公示等流程,确定了厦门市第四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21个(名单附后),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社区的业务指导,按照文件精神,在目前试点基础上,持续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加快复制推广经验,让更多人民群众受益。

  二、各试点社区要找准发展定位和特色,抓紧落实试点建设方案,补短板、强弱项,细化业态配置要求,将试点工作与惠民生、促消费、保市场主体和保就业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在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及可量化的工作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附件:厦门市第四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

  

 

 

 

厦门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市第四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

  1.思明区厦港街道下沃社区

  2.思明区厦港街道鸿山社区

  3.思明区厦港街道巡司顶社区

  4.思明区厦港街道沙坡尾社区

  5.思明区厦港街道蜂巢山社区

  6.思明区厦港街道福海社区

  7.思明区鹭江街道大同社区

  8.思明区鹭江街道营平社区

  9.思明区梧村街道滨中社区

  10.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内厝社区

  11.湖里区禾山街道禾盛社区

  12.湖里区湖里街道塘边社区

  13.湖里区金山街道金林社区

  14.湖里区殿前街道嘉福社区

  15.湖里区江头街道江华社区

  16.集美区杏林街道宁海社区

  17.集美区杏林街道莲亭社区

  18.集美区集美街道盛光社区

  19.翔安区马巷街道后滨社区

  20.翔安区新店街道新店社区

  21.翔安区金海街道鼓翔社区

 

抄送: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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