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1-14-00-2025-007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商务局等9部门 | 文 号 | 厦商务〔2025〕55号 |
生成日期 | 2025-02-24 | ||
标 题: | 厦门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精神,按照《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精神,现将《福建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闽商务规〔2025〕2号)转发给你们。资金的中央和地方承担比例分别为85%、15%,对地方配套部分,由市、区(管委会)受益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专班成员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动政策平稳运行。
附件:福建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财政部厦门监管局
2025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印发
主办:厦门市商务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厦门市商务局版权所有
Email:xmtdb@xm.gov.cn电话:0592-5302555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0号 闽ICP备10202657号-2 网站标识码:3502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