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14-00-2025-009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商务局等4部门 文 号 厦商务〔2025〕54号
生成日期 2025-02-24
标 题: 厦门市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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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以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等相关要求,现将《福建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实施。根据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及任务分工安排,市商务局负责智能防盗门(含智能门锁)、智能家用监控、智能按摩椅(含按摩器具)、智能沙发、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卫浴、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晾衣架、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窗帘等10类智能家居类产品补贴工作。各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专班,强化部门联动,做好活动商家征集、组织实施、资金审核拨付、风险防范等各环节工作。在做好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预拨付资金、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方式,提高资金清算效率,降低企业垫资和经营压力。资金的中央和地方承担比例分别为85%、15%,对地方配套部分,由市、区(管委会)受益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区相关部门要根据《通知》工作要求,引导主体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产品销售价格,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无合理理由,在打折前先涨价”的,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建立咨询服务专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融媒体中心等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发动企业、协会积极参与,进社区、进商圈、进企业、进平台,持续扩大政策知晓面,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舆论关切,解决群众诉求。

  四、定期报送进展。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作推进、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动态监管,建立完善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及时进行自评自查,定期梳理资金使用进度、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形成书面报告,分别于6月20日、12月20日将工作总结报市商务局汇总。

  附件:福建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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