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02-01-2023-004 主题分类 上级法规及文件
发布机构 商务部 海关总署 文 号 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39号
时效性: 未设置
标 题: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的公告
内容概述: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的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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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的公告

  【发布单位】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39号

  【发文日期】2022年12月1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和有关事项。

  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化肥(目录序号第17和32项)报关时需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目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1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10日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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