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04-00-2023-017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厦门市商务局等5部门 文 号 厦商务规〔2023〕6号
生成日期 2023-11-09
标 题: 《厦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厦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厦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0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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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传承老字号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发挥老字号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根据《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的规定,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商流通规发〔2023〕6号),我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拟制了《厦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二、出台目的

  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厦门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和两岸融合发展示范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助力我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服务我市双循环节点城市建设。

  三、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

  《认定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认定条件、申报与认定程序、动态管理监管、其他共五章二十七条。

  (一)明确四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认定对象。规定厦门老字号认定对象为品牌,认定主体为企业,将能够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的厦门老字号品牌及其所属企业一并确认,并与老字号注册商标共同纳入名录。

  二是明确认定标准。在遵照《厦门老字号发展保护办法》厦门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基础上,从品牌和企业两个维度分别明确标准。品牌方面,明确传承时间在30年(含)以上等条件;企业方面,明确传承业务30年(含)以上等要求。同时,企业字号(名称)或注册商标须与老字号品牌(历史曾用名)相一致,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同时对厦门老字号取消、标识使用管理进行了规范。此外,按照认定工作要求,围绕历史文化、经营管理、创新发展三个维度细化形成评价指标体系,为厦门老字号认定提供量化依据,为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该评价指标还在完善过程中。

  三是明确行业范围。明确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可申报厦门老字号,突出了商务领域行业特点和消费特质。

  四是延伸港澳台品牌。将在厦发展的港澳台资企业纳入申报范围,在第五章第二十四条中明确“品牌始创于港澳台地区、在厦门发展的港澳台资企业申报厦门老字号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其在港澳台地区的品牌创立时间、主营业务等发展历史可合并计算”。    

  (二)建立三项制度

  一是部门联动。由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市文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厦门老字号认定工作,在专家评审、名录公布、指标制订、定期复核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

  二是分级管理。建立市、区两级管理机制,明确厦门老字号的申报和日常监管职责。

  三是动态调整。实施厦门老字号日常管理,对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违法失信行为、重大信息变更、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建立督促约谈机制。对厦门老字号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不符合的予以取消厦门老字号称号、移出名录等管理措施。

  四、新旧政策差异

  《认定管理办法》按照《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规定,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制定。与2017版的《厦门老字号认定办法》(厦商务〔2017〕349号,下简称《认定办法》)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认定质量提高。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已将“中华老字号”认定升级为示范创建,体现了推动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认定管理办法》遵照《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规定,将认定条件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细化为“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体现了优中选优的要求,从而为地方老字号培育成为中华老字号奠定基础。

  二是管理职责升级。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厦门市级老字号认定工作,形成部门联合推动的工作合力。多部门共同参与厦门老字号认定审核、动态管理,更利于发挥部门职能,特别是对老字号文化遗产、历史网点、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护会进一步加强,也能更好地协同开发老字号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也便于系统整合政府资源,从多方面、多维度联合保护和推动老字号传承与创新发展。

  三是明确认定对象。明确厦门老字号认定对象是品牌,主体为企业,将能够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的厦门老字号品牌及其所属企业一并确认,共同纳入厦门老字号名录(包括老字号品牌+主体企业)。

  四是细化认定标准。原《认定办法》是笼统的六项基本认定条件。《认定管理办法》将从品牌条件和企业条件两个维度分别明确标准,其中明确品牌条件4项,企业条件7项,共计11项认定基本条件。同时,要求企业字号(名称)或注册商标须与老字号品牌(历史曾用名)相一致,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五是申报与认定程序更严谨。《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厦门老字号工作的认定(复核)周期、申报要求,将区级推荐、专家评议、对外公示、公告确认、颁发证书牌匾等形成一套严谨的工作流程,使厦门老字号认定更加科学规范、过程严谨透明。

  六是动态管理机制更完善。《认定管理办法》在开展厦门老字号认定的同时,将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已不符合认定基本条件、违反《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情节严重的企业采取取消厦门老字号称号、移出名录的管理措施,确保厦门老字号发展质量。同时,将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对现有的厦门老字号企业进行引导和管理,对原已获评的企业,采用适当的引导和管理,逐步缩小、逐渐统一不同时期认定企业的同标问题。

  七是调整发布厦门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为利于品牌保护、规范使用和行政监管,《认定管理办法》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福建省商务厅及其他兄弟省市的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厦门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作为《认定管理办法》的附件正式对外发布,并明确老字号标识权属于商务主管部门,对厦门老字号标识进行著作权登记确权。厦门老字号标识形、意体现了与中华老字号标识的一致性。

  五、适用对象

  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

  六、制定依据

  根据《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制定。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物局、市知识产权局进行解释。

  政策解读联系人:市商务局 汪大禹 0592-285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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