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1-04-00-2024-005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商务局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6-14 | ||
标 题: | 《厦门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
一、背景依据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福建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4〕85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24〕111号)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我市出台了《厦门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目标任务
《行动方案》分阶段提出到2025年、2027年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达13000辆,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力争到2027年,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16000辆,二手车年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原则,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及消费特色,围绕推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家装厨卫“焕新”等方面,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提出了我市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及保障措施共20条。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细化提出到2025年、2027年全市废旧家电回收量、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年交易量具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从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家装厨卫“焕新”等3方面提出了17项任务,每项均列明了责任单位。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针对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领域,从强化政策支持、执行标准引领、完善拆解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壮大经营主体、推动创新发展等6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全面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2.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结合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便利城乡居民角度,从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开展家电惠民活动、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加强家电标准引领支撑、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发展二手商品流通等7方面,提出具体任务,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
3.推动家装厨卫“焕新”。以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为切入点,从加大惠民支持力度、优化社区便民服务、培育家居消费新增长点、优化家居市场环境等4方面,提出具体任务,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
4.组织保障。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资金要素保障、统筹活动促进等3方面,提出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分工落实、统筹利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加强活动组织和宣传等措施,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四、范围期限
本方案适用于厦门市,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7年12月。
五、注意事项
本方案由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
六、关键词诠释
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围绕汽车、家电、家装等重点消费品实施以旧换新。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电话:2855857 285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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