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14-00-2024-004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商务局 文 号 厦商务〔2024〕36号
生成日期 2024-02-08
标 题: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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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246号),进一步加强商务行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现将《厦门市商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商务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246号),现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抽查事项 

  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主要涉及我局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责的行业领域,由行业主管处室提出,综合执法处室汇总,行业主管处室和综合执法处室共同实施。 

  二、抽查频次 

  抽查对象原则上不低于抽查对象库总数的5%。采取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行业领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抽查比例、频次,尽可能避免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具体比例、频次由各有关主管处室确定。 

  三、抽查时间

  具体抽查时间由行业主管处室和综合执法处室共同确定,抽查工作应于12月底前完成。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书面检查由行业主管处室自行操作完成,检查情况抄送综合执法处室;现场检查采取“1+1”联合抽查模式,即行业主管处室、综合执法处室各随机抽取1名检查人员。

  五、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果信息原则上在抽查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厦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

  六、完善和落实包容审慎监管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提醒、约谈、责令改正等形式为主;重点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有利于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的原则给予一定时限的包容期。

  七、其他要求 

  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填写《现场检查表》,包括但不限于被检查对象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整改情况等信息(至少保存一年),并由被检对象现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确认。各行业主管处室应当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提供最新抽查对象库。

  附件:厦门市商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抽查事项清单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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