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1-14-00-2025-031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商务局 | 文 号 | 厦商务〔2025〕185号 |
生成日期 | 2025-06-10 | ||
标 题: |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任务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任务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确保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商务规〔2025〕4号)规定,经研究,现将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任务下达各承储企业,具体通知如下:
一、储备任务
(一)储备冻猪肉2500吨。其中: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承担1300吨,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承担800吨,厦门万翔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承担300吨,厦门夏商配送有限公司承担100吨。
(二)储备食糖400吨。由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承担。
(三)包装饮用水2100吨。由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四)储备芽豆150吨。由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承担。
(五)储备期。冻猪肉、食糖、包装饮用水储备期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芽豆储备期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有关要求
请各承储企业接通知后抓紧与我局签订承储协议,切实履行协议约定,确保储备商品入库到位,严格管理储备商品,定期报送轮库情况等台账,完善商品储备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我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陈玲玲,电话:0592-2855804)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印发
主办:厦门市商务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厦门市商务局版权所有
Email:xmtdb@xm.gov.cn电话:0592-5302555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0号 闽ICP备10202657号-2 网站标识码:3502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