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14-00-2025-034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商务局 文 号 厦商务〔2025〕211号
生成日期 2025-06-26
标 题: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筛选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商贸企业子基金白名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筛选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商贸企业子基金白名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筛选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商贸企业子基金白名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6 16:46
字号: 分享: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明确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预〔2025〕17号),为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现就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商贸企业子基金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筛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白名单范围

  1.商贸核心企业:年度销售额达10亿元或年度零售额达1亿元以上的批发零售业企业、国家省市评选认定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企业(批发零售类)、经认定具有良好业绩成长性的批发零售业企业等。

  2.向上述商贸核心企业提供上下游配套业务,与核心企业年交易金额合计达0.2亿元以上的在厦规上工业企业。

  3.汽车、家电、3C产品、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在厦限上批发零售业销售主体(相关品类消费品零售额需达企业零售额50%以上)。具体品类可根据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相应调整。

  4.厦门市“人才券”数字化应用系统中的在厦限上批发零售业合作商家。

  二、白名单筛选

  白名单的筛选原则上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按规定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商贸核心企业

  1.年度销售额达10亿元或年度零售额超过1亿元的批发零售业企业: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筛选。一般每年3月份启动筛选工作,根据上年度统计数据生成(2025年度筛选工作本通知印发后开展)。当年度已达到相应标准,企业有提前纳入白名单需求的,可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商务局汇总审核后予以纳入。

  2.国家省市评选认定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企业: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筛选。国家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工作以来获评的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企业、厦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统计类别为批发零售业的企业予以纳入。

  3.经认定具有良好业绩成长性的批发零售企业:由企业自主申报。业绩增长良好的批发零售企业可向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合作银行(简称推荐单位)申请推荐纳入白名单,企业提出申请时应已纳统,且有望在第二年3月筛选时达第1项标准。推荐单位按季度汇总企业申请情况,向市商务局提交推荐函(附件1,今年一季度已来函的推荐单位请按此要求于7月4日之前重新提交推荐函)等材料。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予以纳入。

  (二)上下游配套工业企业

  向商贸核心企业提供上下游配套业务,与核心企业年交易金额合计达0.2亿元以上的在厦规上工业企业: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筛选。一般每年5月份启动筛选工作(2025年度筛选工作本通知印发后开展),根据上年度交易税务相关数据生成。当年度已达到相应标准,企业有提前纳入白名单需求的,可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商务局汇总审核后予以纳入。

  (三)以旧换新销售主体

  汽车、家电、3C产品、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在厦限上批发零售业销售主体:由企业自主申报。已参与我市汽车、家电、3C产品、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填写申报表(附件2),将表格原件邮寄或送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商务局予以纳入。本文发布前已申报的企业不必重新申报。

  (四)人才券合作商家

  厦门市“人才券”数字化应用系统中的在厦限上批发零售业合作商家: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筛选。厦门市“人才券”数字化应用系统中的合作商家(参与标准另行发布),属于限上批发零售业的予以纳入。

  三、其他事项

  (一)白名单经信用查询、征求市财政局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后由市商务局正式对外发布。

  (二)各区商务部门联系电话

  思明区商务局  0592-2667129

  湖里区商务局  0592-5722144

  海沧区商务局  0592-6887265

  集美区商务局  0592-6683623

  同安区商务局  0592-7558968

  翔安区商务局  0592-7889650

  (三)市商务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2855867

  地址: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509

  附件:1.关于推荐具有良好业绩成长性批发零售企业的函

  2.供应链协作基金白名单申报表(以旧换新销售主体) 

  3.具有良好业绩成长性的批发零售企业认定内部规程

  (不对外印发)

  厦门市商务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厦门市商务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厦门市商务局版权所有

Email:xmtdb@xm.gov.cn电话:0592-5302555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0号 闽ICP备10202657号-2 网站标识码:3502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