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14-00-2025-046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厦商务〔2025〕376号
生成日期 2025-12-11
标 题: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东西部协作 消费帮扶企业推荐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东西部协作 消费帮扶企业推荐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东西部协作 消费帮扶企业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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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费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持续拓宽消费帮扶渠道,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拟开展2026年度消费帮扶企业推荐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消费帮扶推荐企业申报

  (一)企业申报要求

  1.我市辖区内企业或在我市对口协作的宁夏彭阳县、泾源县、闽宁镇(以下简称“两县一镇”)及新疆吉木萨尔县、西藏左贡县等地区设立的企业,且积极参与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工作。

  2.承诺协助我市完成消费帮扶任务,并能按要求提供消费帮扶真实情况。

  3.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近两年无因产品质量问题被投诉情形。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3.近两年宁夏“两县一镇”(彭阳县、泾源县和闽宁镇)及新疆吉木萨尔县、西藏左贡县发生业务的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等。

  二、相关政策支持

  (一)资金补助。列入2026年度消费帮扶推荐企业名单,市商务局按《厦门市主要副食品供应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款对相关企业给予对口协作产销帮扶奖励。

  (二)名单公示。列入2026年度消费帮扶推荐企业名单,将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不少于30日公示。

  (三)奖惩举措。市商务局将对年度完成量规模靠前且配合度较好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市农业农村局对典型案例,将向上级部门推荐宣传推广。信誉好的企业,优先列入下一年度推荐企业名单,并向市总工会推荐。坚决杜绝打着消费帮扶的旗号进行敛财牟利的问题发生,对出现公众投诉、媒体负面曝光等情况,经核实情节严重的将清理出消费帮扶推荐企业名单。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请申报企业于2026年1月15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送至湖滨北路15 号外贸大厦 721 室(白女士,电话2855798)。

  附件:信用承诺书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信用承诺书

  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我公司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在申报通知要求地区有商事主体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长期稳定的工作场所。

  2.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本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政策法规要求,无违法和失信行为,申报材料合法真实。

  4.我公司提供给厦门市商务局的消费帮扶数据真实有效,若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将愿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方:(企业全称并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时  间:2026年1月  日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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