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14-00-2026-006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商务局 文 号 厦商务〔2026〕40号
生成日期 2026-02-13
标 题: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3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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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我市企业双向投资贸易,根据《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厦商务〔2025〕310号)及《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商务〔2025〕218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5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补助)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按时申报。

  附件:2025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补助)申报指南

  

 

 

 

厦门市商务局  

  2026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补助)申报指南

 

  办公地点: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D区(云顶北路84号)

  办公电话:7703504   

  对外时间:9:00-12:00,13:00-17:00

  温馨提示:

  1.2025年度书面材料收件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0日。

  2.收件地点: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D区(云顶北路84号)

  请仔细阅读本指南,通篇阅读完毕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并按上述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申报,逾期不予补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2025年度厦门市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承办单位。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单位近三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申报单位应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5.申报单位不存在以同一项目或同一费用重复或多头申报的情形。

  6.申报单位2025年度补助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

  7.申报单位在2025年服务年度工作结束后,根据政策申报指南提交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应佐证材料(含成功推动设立、入驻境外经贸合作区证明材料;举办组织专题双向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和协助双向团组开展活动证明材料;成功推动双向投资项目引荐落户证明材料;提供双向投资贸易服务证明材料;专题调研报告被采用证明材料;政策或预警信息被采用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市商务局根据申报材料予以考核,按照考核结果予以拨付相应补助。

  二、申报材料

  1.基础资料

  (1)工作站申请承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作站2025年度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2.考核资料

  (1)推动设立、入住境外经贸合作区:

  ①成功推动厦门企业设立经贸合作区的相关资料(设立园区企业对外投资证书、合作区简介资料、合作区成功设立证明材料、工作站提供服务或推动作用的相关证明资料)。

  ②推动异地企业入驻厦企经贸合作区的相关材料(入驻企业注册证、入驻园区证明、工作站提供服务或推动作用的相关证明资料)。

  (2)举办、组织专题双向投资贸易促进活动:

  ①统计举办活动台账(含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所属A类/B类、参与企业数量、厦门企业数量、境外企业数量)(附件2)。

  ②活动报备记录表原件。

  ③其中,境外活动还需提供境内外企业参会名单报备表。

  ④现场实际签到表原件。

  ⑤活动现场照片(活动全景照片+体现活动主题的2张不同角度照片)。

  ⑥境外活动还需要提供活动现场视频(活动全景视频+体现活动主题2个不同角度的视频。每个视频至少10秒)。

  ⑦活动通知及宣传文稿等。

  ⑧说明:A类国家或地区:欧洲、美加、日韩、澳新、南美;B类国家或者地区:A类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

  (3)协助双向团组开展活动:

  ①统计协助活动台账(含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所属A类/B类、参与企业数量、厦门企业数量、境外企业数量)(附件2)。

  ②受邀协助活动的通知或函件。

  ③协助的具体事项明细表(如投入的人员、资源、资金等)。

  ④活动现场照片(活动全景照片+体现活动主题的2张不同角度照片)。

  ⑤活动现场视频(活动全景视频+体现活动主题2个不同角度的视频。每个视频至少10秒)。

  ⑥说明: A类国家或地区:欧洲、美加、日韩、澳新、南美;B类国家或者地区:A类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

  (4)帮助境外市外投资项目落地我市:

  ①投资项目台账(含企业名称、对接人、企业联系方式、服务事项、备案/报备情况、投资金额、投资类型)(附件2)。

  ②落地项目介绍。

  ③外资需要提供FDI备案材料。

  ④工作站提供服务或推动作用的相关证明资料。

  ⑤说明:投资类型分为2类,分别为境外投资落地厦门、境内(除厦门外)投资落地厦门。

  (5)协助我市企业对外投资:

  ①投资项目台账(含企业名称、对接人、企业联系方式、服务事项、备案/报备情况、投资金额、投资类型)(附件2)。

  ②境外投资备案证书。

  ③当地注册证。

  ④工作站提供服务或推动作用的相关证明资料。

  (6)提供双向投资贸易促进服务:

  ①双向投资贸易促进相关咨询服务台账(含企业名称、对接人、企业联系方式、服务事项、服务成果)(附件2)。

  ②工作站提供服务或推动作用的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服务事项分为: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金融、税务、法律、通关、物流等服务)、发展促进(包括但不限于介绍服务商、供应商和安排商务对接配对等)、协助解决经营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问题解决协调、风险防范等)。

  (7)撰写专题调研报告:

  ①提供报告台账(工作站提供含投稿日期、报告涉及方向、报告标题、发布日期、企业点赞数量台账,)(附件2)。

  ②调研报告原文及原创性声明(附件3)。

  (8)提供政策或预警信息:

  ①提供境外国家或者地区投资贸易政策或风险预警信息台账(工作站提供含投稿日期、文章类型、文章标题、发布日期、阅读数量台账)(附件2)。

  ②预警信息原文。

  (9)获得市领导批示或好评的活动:

  获得好评或批示的佐证材料。

  (10)市领导参与的活动:

  市领导参与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市领导出席活动材料、活动现场照片等)。

  3.资料要求

  (1)企业申报资料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纸质版资料统一为A4纸,证件、单据等材料未特别说明的,提交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卷内文件要按顺序编页码。

  (3)档案要编制目录,并与卷内文件的页码相对应。

  (4)提供文件的复印件要清晰,且必须加盖申报企业的公章,合同等页数较多的资料在首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5)提供照片的,照片打印到A4纸上,并将电子版刻录光盘;提供视频材料的,将电子版刻录光盘。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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