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1-13-00-2024-017 | 主题分类 | 提案议案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商务局 | 文 号 | 厦商务函〔2024〕37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01 | ||
标 题: |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答复类别:B类
市工信局:
《推动CKD项目发展, 助力厦门客车产业占领客车出口制高点的建议》(第20241011号)收悉。根据分工,贵局为主办单位,我局作为会办单位之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就提案中关于推动CKD项目发展方面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
二、措施与成效
就提案关于“鼓励在本地投资建设以出口为主的汽车零部件企”,我局将根据商务部门职责予以配合,着力做好相关服务促进工作。
(一)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一是积极组织车辆出口企业参加福建省商务厅线上展览会,通过展示企业优势产品,争取出口订单。二是支持企业赴海外考察、拜访客户,开展汽车跨境电商业务,在线上平台开店,拓宽销售渠道。如支持厦门现代通商有限公司赴非洲及中亚考察市场、在阿里国际站开店。三是配套二手车出口外贸扶持政策,分档给予揽货、物流及检测补助,激励企业扩大二手车出口数量,提高二手车出口均价。
(二)打造产业集群。发挥综保区、自贸区及港口运力优势,打造集海运集装箱、海铁联运、中欧班列等汽车出口物流通道。探索构建汽车出口综合服务基地,以海沧自贸园区平行汽车进口服务平台为依托,将汽车出口融入其中,打造集仓储、检测鉴定、上牌、报关、车辆注销、金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基地,探索“抵港直装”出口货物直接从企业运至港口模式。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在《厦门市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中,明确出口用途作为例外,从法律层面客车出口予以法律保障。二是深化“放管服”,主动缩短二手车出口许可证核发时限,“即来即办”;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简化二手车出口许可证手续,由“一车一证”改为“一批一证”;加强许可证平台系统监测,及时掌握出口许可证清关动态。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及时协调商务、公安、海关等部门解决汽车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协调解决二手车企业异地出口转移登记问题、超期注销问题,向商务部申请增加临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以支持企业抱团出海等。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创新探索推动客车出口新方式,积极推动交易便利化,谋划汽车出口长远发展,助推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此函。
领导署名:林珍雅
联 系 人:陈涛
联系电话:18950103581
厦门市商务局
2024年3 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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