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13-00-2024-036 主题分类 提案议案
发布机构 厦门市商务局 文 号 厦商务函〔2024〕71号
生成日期 2024-04-28
标 题: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28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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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C类

  

叶少静代表:

  《关于加快加深供销社综合改革 ,“多元化”助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建议》(第00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收到建议后指定专人负责建议办理,进行多次讨论研究,并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梳理我局现有措施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进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局认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构建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对我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体制机制方面。厦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联社”)自1952年成立以来,秉承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为我市城乡经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从历史沿革方面来看,市联社自1952年成立时即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单位,1993年市政府撤销市联社,建立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市供销社集团”),1995年重新恢复市联社,与市社集团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按副厅级规格套用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至2010年,2010年实行社企分开改革,市联社核定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市供销社集团参照二类国企管理,主要领导为市管干部,均归口市商务局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2月1日起,市供销社集团正式由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托管,目的为推进市供销社集团回归主责主业,不断完善经营体系,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党建带社建方面。近年来,市联社积极探索基层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在推动基层社恢复重建过程中,通过强化党建业务融合,学习借鉴总社开放办社试点先进工作经验,组织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合作共建模式,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原则,从合作社负责人、村两委等社会能人中遴选研究担任基层社负责人,推动厦门市同安区汀溪供销合作社重建。通过“能人挂帅、产业带动”,带领广大农民开展联合合作,实现效益,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为农服务方面。一是做好农资供应保障。紧跟省供销社农资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做好本市供销系统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健全农资保供稳价机制,指导全市系统高标准完成农资储备任务,建立农资保供联动机制,加强购销合作,创新服务方式,确保农资供应量足价稳质优。超额完成每年度市、区两级化肥冬储任务(指标8990吨),为稳定农资市场、服务年度春耕生产工作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开展农资科技下乡活动。市联社系统每年初下发《关于下达惠民惠农活动计划的通知》统筹全系统惠农惠民活动,涉及义务维修、农资科技下乡、庄稼医院义诊、技术培训、展会活动内容,深入开展“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推广高效施肥用药技术,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2023年内共计完成各类活动23场次,辐射翔安新圩、同安城区、集美灌口、集美后溪、海沧街道等范围,惠及5600多人次。三是加强庄稼医院的建设。在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厦门市供销社系统庄稼医院建设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指导各区、基层社对照标准开展庄稼医院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其中,集美后溪庄稼医院获评省级示范庄稼医院。四是狠抓系统各农资企业诚信经营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筛选出12家(2024年度)系统春耕保供重点农资经营网点,向社会公布网点名单,确保农民能够用上放心农资。

  (四)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市联社以同安区供销社、商社、莲花社为主要抓手,莲花社星级服务网点为平台,与市供销集团健鹏极目无人机飞防项目为契机,打造“农资点+配送中心+无人机”为框架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触发联动良性循环模式大力推进无人机飞防系列工作,撬动我市联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从平台式经营向直营式服务完美转变,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无人机飞防服务工作已于2023年9月正式开展。期间,共开展飞防作业75.5亩次。

  (五)关于协作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进一步拓宽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渠道。推进市联社、市供销社集团、农行厦门分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署系列工作,辐射各区联社、基层社及社有企业对接涉农优惠贷款政策,补齐金融短板。继续对接市邮政管理局,研究邮(政)供(销)快递驿站共建相关工作,推进现有共建网点机制优化,提升试点示范效果;搭建集美区供销社“集美供销”APP平台,推动设立厦门城市快送供销有限公司,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扩宽服务渠道。

  (六)关于流通服务一体化方面。积极推动省、市、县系统供销集团、供销商城跨层级跨区域联合合作,打造市供销社集团抖音特色直播平台——“人民供销社”;强化直播间运营,在电商账户中增加关于乡村振兴、农村电商等相关内容的视频,传播正能量,提升品牌形象,增强供销主业影响力;优选系统内涉农销售产品及精选各地特色农产品,提高农产品销量,助力乡村振兴。

  (七)关于助力消费帮扶方面。充分发挥“供销系统是一家”以及“832平台”的独特优势,推动本地系统各相关企业、合作社与各地供销社、脱贫地区的农产品供应商开展对接,设立销售专区、专柜、专馆,利用线下实体网络和线上销售渠道,助销优质农副产品。加强东西部协作,共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贡献供销力量。一是做好农产品展示展销的落地配合工作。如配合省供销社做好“一县一周”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共计7场次,其中在厦门市会展中心成功举办“供销优选”展示展销会,获得了一致好评;2023年7月,组织系统单位参加省社“福建省名特优农产品走进大美新疆”展示展销会,促成我市供销社集团与吉木萨尔县供销社签订战略合作及购销协议;二是举办农民丰收节主题系列活动。定期组织同安区、集美区供销社开展名特优农产品庆丰收活动。通过展示展销活动的举办,持续为系统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更多展示展销平台,扩大厦门本土特色农产品影响力,畅通其销售渠道,助力乡村振兴,彰显供销担当。

  (八)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近年来,市联社系统不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大力实施系统“人才兴社”战略。结合市社机关实际,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2012年至今,引进或考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干部1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干部5名,本科学历干部3名,干部队伍持续得到充实,整体素质逐步提高,进一步强化了市联社对全系统的业务指导和创新引领。下阶段将持续推动补充更多专业化的年轻干部作为供销系统发展的生力军。二是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开展系统干部挂职交流。鼓励和支持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在基层锻炼中成长,近几年,市联社共派出3人次科技特派员到岛外街道开展挂职交流,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工作意识,同时选派业务骨干2人次分别到宁夏泾源、甘肃临夏、宁夏彭阳挂职交流,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计划

  存在问题:

  (一)供销社法律保障不到位

  中发〔2015〕11号文件强调了供销合作社的特定法律地位,并提出了支持和保护供销合作社的措施。闽委发〔2016〕6号文件和厦委发〔2017〕11号文也为供销社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有资产提供了政策依据,但是迄今为止尚未出台正式涉及供销合作社的全国性法律法规,福建省和厦门市仍未有相关专门法律或条例出台的问题。根据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为引领和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保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正牵头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出台时间尚不明确,市联社将积极与总社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跟踪了解《条例》出台的进展情况。从地方层面来讲,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提出立法计划及相关需求,推动厦门市供销相关专门法律或条例出台,为供销社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法律依据。

  (二)体制机制不顺约束改革发展

  中发〔2015〕11号文件明确:“稳定县和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国总社为正部级参公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供销社均为正厅级参公事业单位,全国其他副省级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供销社均为同级政府直属的副厅级参公事业单位;全省各设区市(除厦门外)供销社均为同级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市联社现有级别与其他地市供销社均存在巨大差距,在工作开展上难以与其他地市供销社有效对接。进而,市供销社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的影响力进一步减弱,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面临更大的困难。体制不顺,力量薄弱。如完成业务工作考核,是以总社、省社为标准,现实的工作归口却以商务系统为主;力量薄弱加上多重管理,致使工作失去方向;市直单位变为局属事业单位,作为二级财政,资金预算大幅度缩减力量愈发薄弱。

  在对社有企业的管理方面,市联社自2010年开展社企分开改革以来,与市供销社集团社企脱钩、权属不清,在全省乃至全国设区市供销社系统独一无二,当年理顺体制方案中规定的市供销社集团的具体管理事务由市联社负责一事难以落实,无法实行事实上的监督和管理。市联社落实上级为农服务相关工作缺少有效抓手。制定的工作、计划,(市供销社集团已交国贸托管)基本仅能依托同属于他区商务部门被代管的区级联合社。即使工作取得成绩,也难以与市联社工作成效挂钩。仅依靠每年的年度项目建设如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建设、农资科技下乡、义务维修、庄稼医院等等,难以成为亮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快推进我市联社综合改革,切实强化供销社服务我市“三农”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壮大我市供销合作事业的实力,建议请市委编办、市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综合考虑,对市联社理顺体制机制予以支持。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资源整合。推进代管基层社管理办法落地。(厦委发〔2017〕11号文第13条)在充分保留企业自主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加强对代管基层社的管理;整合基层社优质资源,创造“新抓手”。因地制宜推广县级社对基层社资产、财务、业务、人员等的统一管理。指导县级社统筹整合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等系统内外资源,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坚持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属性,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积极开展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不断强化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二)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镇惠农中心建设,对已完成项目做好检查验收和资金扶持工作;对尚未启动的项目,加快跟踪指导。2024年力争完成一家省级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市级星级服务社、村级供销社等创建,充分发挥星级服务网点服务辐射范围,大力推广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技术,通过项目带动,积极推动设施、商品服务、经营模式、服务领域的全面升级,打造一批供销社系统示范的农村综合服务项目,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扶持。发挥省社机关联系县级社工作机制的优势,向省社争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建设等资源的直接下沉。鼓励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试点工作,共建组织、共营项目、共享资源、共育人才。探索建立合作发展基金,更好服务系统上下贯通、联合合作。

  (四)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企业经营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以业绩为导向推进全员绩效考核。积极探索建立对企业经营者和业务骨干的任期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引才留才。

  (五)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快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决策监督机制。规范社有企业内部治理,一体推进社有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完善流程规范、监管有力的配套制度。规范社有企业投资决策和投资活动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强化市联社对全系统的业务指导和创新引领,不断提升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积极推进人才兴社,坚持大抓系统、大抓基层,鼓励和支持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在基层锻炼中成长,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工作意识。持续开展干部任职培训及专门业务培训,继续抓好基层社主任培训工作。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加快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跃进

  联 系 人:吴东生

  联系电话:13906050120

  

 

 

 

厦门市商务局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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