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商务〔2022〕404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评选厦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的通知》(厦商务〔2022〕207号),厦门市商务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第二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市级试点企业的评选工作,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专家评审、部门会审和社会公示,确定了第二批20家市级试点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附件)。
本次试点为期两年。请各试点企业围绕试点目标,发挥带动作用,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和融合,着力完善产业供应链体系,提高供应链管理和协同水平,强化供应链技术和模式创新,促进供应链全程绿色化发展。试点期间,各试点企业每半年报告试点情况。试点取得的重大突破,或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应及时报告。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进行定期评估,推荐行业引领能力强、供应链创新应用突出的企业参评国家级示范企业。
附件:第二批厦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名单
厦门市商务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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