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1-14-00-2025-017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商务局 文 号 厦商务〔2025〕95号
生成日期 2025-03-27
标 题: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征集第三批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储备项目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征集第三批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储备项目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征集第三批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7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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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现代商贸流通城市,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落地,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商务规〔2024〕3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三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储备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一)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

  1.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加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

  2.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

  3.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二)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1.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

  2.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一批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

  3.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

  4.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

  5.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建设改造“平急两用”备用场地等,预置部分设备设施。

  (三)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1.支持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

  2.支持健全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四)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

  1.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即时零售等,向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

  2.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品牌孵化、集采集配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

  3.鼓励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

  2.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家具等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拓展再生资源集聚、分拣、消纳等功能。

  3.支持以区和乡镇(街道)为重点,结合区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升级改造,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畅通家电消费循环。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严重违规违法记录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愿意配合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

  3.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及运营主体。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符合政策支持方向。

  2.项目有明确的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资金来源已落实并有合理的支出计划安排,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

  3.项目应在2024-2026年内完成验收或阶段性验收(分期建设的)。

  4.项目有明确具体的绩效目标,能助力现代商贸流通城市建设。

  5.项目没有享受中央财政资金扶持。正在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应明确表述相关情况。申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四证一书),其中一项与已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的其他项目相同的,一般认定为项目重复。

  三、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一)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市场设施建设改造、物流设施建设、物流设备购置安装、运输工具购置、标准化托盘周转筐购置或租赁、物流信息化系统应用等。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支持保供仓库末端网点建设改造、应急食品储备设施建设改造、“平急两用”设施设备购置、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

  (三)农村商贸流通体系。重点支持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设施设备建设改造、运输工具购置、信息系统投入等。

  (四)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重点支持企业流通数字化转型、拓展现代供应链服务软硬件等相关投入。

  (五)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重点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改扩建废旧家电分拣中心设施设备、运输工具购置、信息系统投入等。

  企业所投入的货架及运输车辆应与1200mm×1000mm标准化托盘相适应。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关系不大的各类产业园、港口、交通运输、汽车4S店、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不予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封面及目录;

  (二)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项目申报表;

  (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项目投资明细表;

  (六)项目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

  (七)项目实施批准文件,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涉及基建的项目需提供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四证一书、环评文件等),不涉及基建的项目需提供土地批复文件或合法房屋购买(长期租赁)合同;

  (八)上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九)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包括自有资金存款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吸纳风险投资或其他资金的证明文件等);

  (十)2024年1月1日后付款并取得发票,符合支持范围投资明细表;

  (十一)其他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如创新成果或证书等;

  (十二)承诺书。

  以上纸质材料按顺序胶装,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一式三份。同时提供PDF扫描件。个别材料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应提供说明,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容缺受理。

  五、申报时间

  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区政府或其指定单位。

  六、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广泛宣传摸排相关项目,发动企业申报。

  (二)各企业向项目所在区申报。跨区的项目由项目投资单位所在区牵头负责。项目打捆上报的,由各子项目所在区分别负责初审,母公司打捆后报送市商务局。

  (三)各区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信用查询,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开展实地核查。初审合格的,区政府在项目申报表中“区级审核意见”一栏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各区将初审合格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PDF电子版、项目汇总表(excel)于2025年4月1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流通处)。

  七、联系电话

  (一)各区受理电话:

  思明区商务局:0592-2667129;

  湖里区商务局:0592-5722383;

  集美区商务局:0592-6290270;

  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0592-6896917;

  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0592-7889813;

  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0592-7020016。

  (二)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农村商贸流通、培育现代骨干企业等建设项目咨询流通业发展处:0592-2855867。

  (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咨询流通业发展处:0592-2855863

  (四)市场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项目咨询市场运行处:0592-2855793。

  附件:1. 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储备项目申报材料(封面)

  2. 项目申报表

  3. 绩效目标表

  4. 投资明细表

  5. 项目实施方案

  6. 承诺书

  7. 项目汇总表

  

 

 

 

厦门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储备项目

  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公司简称+项目核心内容概括

  项目建设类型:(新建、改造、在建)

  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地址:至少具体到门牌号

  项目开竣工日期:202*年*月-202*年*月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申报时间:2025年  月

  附件5

  项目实施方案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等

  (二)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企业所属行业,主营业务,在商贸流通方面的工作情况等。(应实事求是,有数字支撑,可附相关图表)

  (三)相关资质及获得荣誉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现状:建设地点,与项目有关的现有设施设备及运营情况。

  (二)项目建设具体内容,投资和时间进度安排。

  (三)项目要达到的目标(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 

  四、项目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资金筹措渠道及分类预算,项目已投入资金情况。项目已申请、已获得中央、省、市资金扶持情况,分期建设的,写清楚各期情况。

  (二)组织和人员保障

  项目团队组织架构,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三)技术保障

  项目采用何种技术,何种设备,有何先进性,是否有商业秘密保密需求。

  五、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行业效益及社会效益

  六、项目当前的图片资料及建设规划图文

  附件6

  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储备项目

  申报承诺书

  对               (项目名称)申报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储备项目有关事宜,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从未享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正在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情况也已完整明确表述。

  二、对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同意有关部门记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

  三、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和相应的财务制度,按照要求规范操作、规范管理。

  四、本项目责任单位近三年无涉税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五、自觉接受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项目跟踪管理、中期考核、验收、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报送项目信息。

  六、保证在    年    月前,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和绩效目标完成项目建设。

  七、项目建成后,加强管理,妥善经营,确保能够长期稳定发挥项目作用。

  八、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或违反项目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放弃项目支持,并退回补助资金。

  特此承诺。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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