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1-04-00-2025-006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商务局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4-22 | ||
标 题: | 《厦门市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问:此次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为建立和完善我市重要副食品储备制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能力,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及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实施储备的副食品有哪些?
答: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实行目录管理,明确储备品种、数量、产品要求、储备时间、承储条件、补贴标准等。市商务局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应急保供需要确定和适时调整储备品种、数量和储备时间。列入储备目录的商品有冻肉、食糖、鲜鸡蛋、包装饮用水、耐储蔬菜。
问:承储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承储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在厦门市内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及配送能力。3.企业有规范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近3年未受到食品管理相关行政处罚,无违法记录和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财务状况良好。4.积极配合各级商务部门开展应急商品保供工作。
问:承担储备任务是否能获得相应补贴?
答: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实行政府委托、企业代储、市场化轮库和投放的管理方式。相关经费纳入我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市商务局按年度开展储备资金补贴,储备补贴根据《厦门市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目录及补贴标准》。承储企业储备期内每日储备量达到任务数的,补贴按承储企业储备任务量进行核定;储备期内当日储备量不足的,取消当月储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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